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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首本“单独两孩”再生育证发放

湖南省政府门户网站 www.hunan.gov.cn 2015-01-21 09:34:00

    

  5月5日下午,长沙市天心区城南路街道,街道计生工作人员将“单独两孩”再生育证送到黄大卫、廖欣夫妻手中。这本再生育证是刚刚审批下来的,全省第一本“单独两孩”再生育证。

  第一本“单独两孩”再生育证6天办好

  “我们的第二个孩子,是湖南省第一个‘单独两孩’,这无疑是个好彩头!”拿过刚刚审批下来的全省第一本“单独两孩”再生育证,36岁的黄大卫在妻子廖欣的脸上亲了一口,两人开心得像刚刚新婚的小夫妻,即使在众人的围观下也丝毫不显扭捏。这本生育证,同时也意味着悬在两口子心上6个月之久的一块石头终于着了地。

  半年前意外怀孕

  去年11月,已经有一个2岁半女儿的廖欣意外怀孕,尽管早有生第二个孩子的想法,可这“计划外”幸福,还是让两口子措手不及。

  “我老公是家里的独生子,但我不是,按照当时的政策,我们是不能生育两孩的。”

  当时,十八届三中全会刚刚提出启动实施“单独两孩”政策,我省的实施方案还没出来。

  可是此时的廖欣已经有32岁了,错过这一次,她将面临更大的生育风险。“生二胎,一直是我们的一个愿望,孩子有个伴,从小就不会觉得孤单。”

  廖欣找到社区计生专干刘艳,刘艳对她说:“你先怀着吧,政策应该不会等太久。”

  6天办好再生育证

  终于,3月28日,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表决通过了《湖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调整完善生育政策的决议》,决定在本省行政区域内实施一方是独生子女的夫妇可生育两个孩子的政策。得到消息的黄大卫夫妇赶紧把准备好的材料交到社区,等待办证。

  4月29日,我省“单独两孩”政策实施办法出台,我省符合条件的“单独夫妇”可正式申请办理《再生育证》。第二天,黄大卫夫妇接到刘艳的电话,他们的申请材料已经正式通过街道办事处的初审,并进行公示。

  5月5日,经过五天的公示,黄大卫夫妇终于拿到了经天心区政府计生局审批通过的“单独两孩”再生育证。前后仅6天时间。

  “6个月时间,虽然漫长,但终于实现了,整个过程,已让我们感受到政策的温暖。”黄大卫笑道。

  天心区人口计生局法规科科长田穗湘向记者介绍,目前该区街道已经受理了3对“单独夫妇”的申请材料,30个工作日内,他们都将领到自己的再生育证。

  如何领证?

  一般需要准备5类材料

  办理“单独两孩”再生育证一般需要准备5类材料,包括《再生育证审批表》,夫妇双方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和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夫妇双方2寸免冠近照各2张,独生子女一方父母的户口本(首页)、结婚证(若离婚则须提供离婚证及离婚协议书、离婚判决书、调解书)原件及复印件,夫妇一方系独生子女的证明。

  独生子女的证明可以由其父母各自工作单位或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计生办来出具。如果独生子女的父母是外省的,证明需经外省县级计生部门加盖公章确认,其父母若是长期异地居住的,还应提交现居住地出具的生育情况证明。若其父母已经逝世,证明材料由原单位或其生前户籍地出具。

  若有其他特殊情况,还须按规定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0个工作日能领证

  1 申请

  首先领取《再生育审批表》,如实填写相关申请登记事项。然后由申请人持《再生育审批表》在夫妇双方所在单位或村(居)委会签署意见,最后由村级计生专干在5个工作日内代申请人向乡镇(街道)计生办提交办证材料,也可由申请人自行提交。

  2 受理

  乡镇(街道)计生办接到申请材料后,对申请材料齐全、符合规定的,决定受理。申请人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规定的,应当场一次性书面告知申请人应补齐的全部材料。申请材料存在可以当场更正的错误,应当允许申请人或村级专干代为当场更正。申请人明显不符合申请条件的,应决定不予受理,并书面说明理由。

  3 初审

  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调查核实申请人及其父母的婚育情况,并在审批表上签署意见,然后向县级发证机关递交《再生育证审批表》以及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

  4 审批

  发证机关应在收到材料10个工作日内,集体研究。符合再生育条件的,由双方所在单位或村(居)委会张榜公示5日。公示期内群众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予以发证。不符合条件的,作出《不予批准再生育决定书》,并说明理由。

  公示期间群众提出异议的,可延长审批期限10个工作日,并书面告知申请人,同时组织2名以上工作人员在5个工作日内调查核实。

  5 延期与换发

  持证人在生育证规定期限内未生育的,还须及时到原发证机关办理延期手续。《再生育证》可办理四次延期,每个年度办理一次。在续延的有效期满仍未生育的,持证者须到原发证机关重新核发《再生育证》。

  【焦点释疑】

  5月5日,湖南省人口计生委主任詹鸣针对《湖南省“单独两孩”政策实施办法》中的热点问题,为市民进行了详细的解读。

  哪些人能领证?

  《独生子女证》不是必要条件

  詹鸣告诉记者,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可以视为独生子女:

  (1)有同父异母、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但符合湘人口发〔2009〕22号文件规定,父母生育一个子女离异后,与其共同生活的父或母未再婚也未生育(或收养)子女,独自承担全部抚养费用,另一方合法生育一个子女的;

  (2)由社会福利机构抚养成人且没有兄弟姐妹的;

  (3)与无子女收养人有事实收养关系的唯一子女,且收养人符合《收养法》规定的收养条件,仅未办理收养登记手续的。

  父母生育一个子女且有事实收养关系的子女,该父母生育及收养的子女均不属独生子女。

  此外,父母是否办理《独生子女证》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不作为界定“单独夫妇”是否符合“单独两孩”政策的必要条件,可以由独生子女一方父母各自工作单位或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计生办出具独生子女证明。

  一方有户籍就适用我省政策

  詹鸣表示,一方为独生子女且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夫妇,适用我省“单独两孩”政策:夫妇双方或一方具有我省户籍;夫妇双方户籍不在我省,但双方或一方是我省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或国有控股企业的正式职工。

  未办生育证如何处理?

  符合政策,没办证先生育的也要接受处理

  詹鸣告诉记者,《再生育证》是生育两孩的必要条件。根据规定,在《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通过(2013年11月12日)后、我省“单独两孩”政策实施前,已经怀孕尚未生育第二个孩子的“单独夫妇”,应在孩子出生前,按规定申请办理《再生育证》。

  而在我省“单独两孩”政策实施前,“单独夫妇”已生育第二个子女的,属于违法生育,要依照《湖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或生育行为发生时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进行处理。已作出处理决定并执行到位的继续有效,维持不变;已作出处理决定但没有执行到位的,按原处理决定执行。

  如果是在我省“单独两孩”政策实施后,没有办理《再生育证》,但生育第二个孩子的“单独夫妇”,也要对其按夫妇上年度总收入的30%征收社会抚养费。征收后补办生育证。

  会不会出现办证难?6项便民措施方便办证

  詹鸣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为防止出现办证难,特意出台了一系列便民措施。

  一是省人口计生委在官方网站上提供《再生育审批表》,“单独夫妇”可下载打印,不用再跑去街道领取了。

  二是要求县乡两级人口计生部门(机构)把再生育申请、审批等相关信息在网站、办事场所等进行公开,使群众了解服务办事流程。

  三是对咨询对象实行首接负责制,并对申请办理生育二孩所需提供的材料进行一次性告知。

  四是即来即审,乡镇(街道)计生办收到当事人提交的申请材料后,当即对申请材料是否齐全、符合规定进行审查。

  五是限时办结,对符合办理条件且材料齐全、符合规定的,依法尽快审批,最迟不得超过30个工作日,延期审批的,不能超过40个工作日。

  六是特事特办。申请人因特殊原因无法亲自办理计划生育相关证件的,可委托父母或近亲属代办。对有特殊困难的群众,乡镇或街道计生办工作人员还可以上门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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