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两会·要闻 大会·文件 提案·议案 代表·委员 观点·评论

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支持我省罗霄山片区区域发展与扶贫攻坚的意见

湖南省政府门户网站 www.hunan.gov.cn 2014-05-27 16:29:00

  湘政发〔2014〕14号

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

  罗霄山片区是党中央、国务院确定的全国11个集中连片特困地区之一,是新时期扶贫攻坚重点区域。集中力量、扎实推进我省罗霄山片区茶陵县、炎陵县、桂东县、汝城县、宜章县、安仁县等6县区域发展与扶贫攻坚工作,是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的必然要求,是推动全省区域协调发展的重大举措。为支持我省罗霄山片区区域发展与扶贫攻坚,特提出以下意见。

  一、支持重大项目建设。积极争取在罗霄山片区6县布局一批重大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努力改善片区生产生活条件。加大省级财政性投资投入力度,并向生态环境、基础设施、民生工程等领域倾斜。对水利等重大公益性基础设施建设,需要省与县市共同分担的,比照武陵山片区标准,提高省级补助比例;交通建设项目按武陵山片区标准给予定额补助;其他国家和省安排的公益性建设项目取消县级配套资金,资金缺口由财政给予适当补助。加大片区规划项目建设力度,由省发改委商有关部门提出罗霄山片区6县分年度规划项目建设清单,明确每个项目主要责任单位,实行年度考核。省预算内基建投资安排罗霄山片区6县每年不低于5000万元。每年在省级分成的、从土地出让收益计提的农田水利建设资金中安排2000万元,用于罗霄山片区6县农田水利建设,同时切实保障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

  二、促进特色产业发展。充分发挥罗霄山片区6县自然资源、历史文化、革命老区等特色优势,将片区6县建设成为特色农业基地、生态文化旅游和红色旅游目的地。实施差别化产业政策,制定片区鼓励类产业目录,促进特色优势产业加快发展。按照“切块支持,分头管理、突出重点、加强协调”的原则,由省财政厅商省发改委、省经信委、省农业厅、省林业厅、省扶贫办等单位,切块安排有关专项资金,重点支持罗霄山片区6县特色产业发展。

  切实执行国家税收优惠政策。对罗霄山片区6县,省财政每年根据其企业所得税省级新增分成情况,通过转移支付给予补助。企业从事国家重点扶持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投资经营所得,以及符合条件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所得,可依法享受所得税“三免三减半”优惠。

  三、加大财政转移支付力度。均衡性转移支付、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资金、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等一般性转移支付分配,向罗霄山片区6县重点倾斜,提高片区县政府财政保障能力。积极争取中央财政用于节能环保、生态新能源、教育、人才、医疗、社会保障,促进就业等方面的专项转移支付向罗霄山片区6县倾斜。

  四、创新金融服务方式。鼓励金融机构在罗霄山片区6县增设服务网点,培育村镇银行,小额贷款公司,支持和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加大信贷支持力度,鼓励和引导县域内金融机构新吸收存款主要用于当地发放贷款。进一步推进中小企业和农业金融体系建设,支持融资性担保机构从事中小企业担保业务,推动融资担保机构参与“银担合作”试点。从罗霄山片区6县中选择安仁县作为金融扶贫试点县,通过试点,逐步解决农民生产贷款难问题。支持符合条件企业发行企业债券和上市融资。加快发展新型金融组织,在防范金融风险前提下,鼓励和支持民间资金依法设立创业投资企业、股权投资企业和相关投资管理机构。督促涉农贷款税收优惠政策落实,充分发挥定向费用补贴、增量奖励等政策作用,积极引导金融机构加大支持力度。鼓励保险机构设立基层服务网点、创新险种和服务机制,发展特色农业保险。

  五、加大用地计划支持力度。严格落实省委办公厅、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湖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加强国土资源管理支持武陵山罗霄山等地区区域发展与扶贫攻坚的若干意见〉的通知》(湘办发〔2013〕1号),完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管理,开展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定期评估和适时修订工作,及时将罗霄山片区6县重点工程和重大项目纳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适当增加片区土地利用年度计划,优先保障纳入片区规划的交通、能源、水利等重大基础设施项目,以及学校、医院、通信、电网改造项目的用地需求,重点支持纳入片区规划的旅游集散中心等公共服务设施、农林产品加工等特色产业用地。片区内使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镇建设用地范围外的国有未利用地,且土地前期开发费用由土地使用者自行完成的工业项目用地,在确定土地出让价格时可按《全国工业用地出让最低价标准》的15%执行,使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镇建设用地范围内的国有未利用地,可按不低于《全国工业用地出让最低价标准》的50%执行。以上两种情况的供地,各市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必须严格把关,事前报省国土资源厅备案。

  六、健全生态补偿机制。按照“谁开发谁保护,谁受益谁补偿”原则,逐步建立健全生态补偿机制,逐步提高公益林生态补偿标准。加大水土保持生态效益补偿资金的筹集力度。积极争取将罗霄山片区6县全部纳入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支持范围,对目前未纳入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的安仁县、茶陵县,省财政每年安排1000万元补助。

  七、落实教育卫生人才政策。比照执行省委、省政府支持武陵山片区农村基层教育卫生人才政策,建立片区农村中小学教师、乡镇卫生院医疗卫生技术人员人才津贴专项。大力推进罗霄山片区人才素质提升工程,积极实施人才引进项目,完善人才激励保障政策,确保片区群众学有所教、病有所医。

  八、着力推进精准扶贫。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湖南扶贫开发工作重要讲话精神,扎实推进精准扶贫,认真开展扶贫对象识别和建档立卡工作,分析致贫原因,编制脱贫计划。加大对贫困家庭学生完成义务教育和高中阶段教育的生活补助力度,建立罗霄山片区6县特困家庭学生助学专项资金,片区各县可在切块的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中每年每县安排40万元助学补助。从2014年起,每年安排2个村实施贫困农户危房改造、整村推进试点。创新扶贫工作机制,改革贫困县考核机制,引导贫困地区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把工作重点放在扶贫开发上,健全干部驻村扶贫工作机制。加大社会救助工作支持力度,支持片区6县完善城乡低保制度,适度扩大城乡低保面,实现应保尽保。在安排中央优待抚恤补助金时,对片区县给予10%的优惠倾斜。

  九、争取国家支持。省直有关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加强与国家有关部门衔接和汇报,争取国家在投资、产业、人才、生态功能区建设等方面加大对我省罗霄山片区支持力度。

  以上政策实施时间暂定三年(即2014—2016年)。省直有关部门根据本意见精神制订具体实施方案,每年12月31日前将本部门政策执行情况报送省发改委、省扶贫办、省民政厅,由省发改委汇总报告省人民政府。

  湖南省人民政府   

  2014年4月21日  

主办单位: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承办单位:湖南省政府发展研究中心(湖南省电子政务中心)
省政府门户网站联系电话:0731-82214481    备案号:湘ICP备050006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