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林业厅到岳阳开展立法调研
《湖南省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造成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补偿办法》已列入省政府2014年规章出台项目。为确保《补偿办法》顺利出台,4月14日-16日,省林业厅吴剑波副巡视员率厅保护处、政策法规处工作人员陪同省政府法制办曾国兴巡视员一行到岳阳市开展了立法调研。
调研人员深入东洞庭湖自然保护区,实地查看了候鸟损害农作物情况,与平江县瓮江镇塔兴村、昌平村村民就野生动物造成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补偿制度设计问题进行了亲切交谈,并就补偿主体、补偿标准、补偿范围、补偿程序等听取了岳阳市林业局、东洞庭湖自然保护区管理局以及岳阳市各县市区林业局、林业工作站和平江县三阳乡、福寿山镇、瓮江镇村民和乡镇干部的意见和建议。
来源:省政府法制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