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18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湖南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www.hunan.gov.cn 发布时间: 2019-06-28 16:30 【字体:

  一、部门基本情况

  省政府办公厅是协助省政府领导同志处理省政府日常工作的机构,为一级预算单位,包括厅机关本级、省政府驻上海办事处、省政府驻广州办事处、省政府驻深圳办事处、省政府驻海南办事处、省政府驻北京办事处6个二级预算单位。其中厅本级包括省人民政府办公厅、省人民政府研究室2个正厅级全额拨款行政单位,财务核算适用行政单位会计制度;省政府驻上海办事处、省政府驻广州办事处、省政府驻深圳办事处、省政府驻北京办事处为正厅级参公事业单位,省政府驻海南办事处为副厅级参公事业单位,驻外办事处财务核算均适用行政单位会计制度。

  (一)内设机构设置情况

  1.省政府办公厅设18个内设机构,包括文电处、会议处、综合处、秘书一处、秘书二处、秘书三处、秘书四处、秘书五处、秘书六处、秘书七处、督查室(省政府督查室)、建议提案办理处、应急管理与信息工作办公室(省政府总值班室)、省政府政务公开与服务管理办公室、电子政务处、机关保卫处、行政事务管理办公室、人事处。还有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处、机关党委(机关纪委)、接待办公室、信息化建设与技术中心、湖南政报社、机关服务中心。纪检监察机构按有关规定设置。

  省人民政府研究室设4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综合调研一处、综合调研二处、综合调研三处。

  2.省人民政府驻上海办事处设3个职能处(室),包括综合处、联络信息处、经济合作处(公共服务处)。

  3.省人民政府驻广州办事处设3个职能处(室),包括综合处、经济合作处(公共服务处)、联络信息处,另机关党委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纪检(监察)机构按有关规定设置。

  4.省人民政府驻深圳办事处设4个职能处(室),包括综合信息处、经济合作处、联络服务处、机关党委。

  5.省人民政府驻海南办事处设4个职能处(室),包括驻琼企事业党委、综合处、联络信息处、经济合作处。

  6.省人民政府驻北京办事处设7个职能处(室),包括综合处、接待处、公共服务处、经济合作处、宣传联络处、维稳协调处、天津工作处。

  (二)人员情况

  根据2018年决算,人员编制数总计668人,其中:厅本级556人(行政编制207人、事业编制349人),省政府驻上海办事处23人,省政府驻广州办事处15人,省政府驻深圳办事处17人,省政府驻海南办事处17人,省政府驻北京办事处40人,驻外办事处均为参公事业编制。

  根据2018年决算,实有在职人数546人,其中:厅本级455人,省政府驻上海办事处20人,省政府驻广州办事处9人,省政府驻深圳办事处14人,省政府驻海南办事处12人,省政府驻北京办事处36人。

  根据2018年决算,离休人员17人,其中:厅本级13人,省政府驻上海办事处1人,省政府驻广州办事处1人,省政府驻北京办事处2人。

  根据2018年决算,退休人员70人,其中:省政府驻上海办事处25人,省政府驻深圳办事处20人,省政府驻北京办事处25人。厅本级、省政府驻广州办事处、省政府驻海南办事处退休人员已纳入省事保中心发放基本退休费,未在上述人数中体现。

  (三)主要工作职责

  省政府办公厅为协助省政府领导同志处理省政府日常工作的机构。主要职责是:

  1.协助省政府领导同志审核或组织起草以省政府、省政府办公厅名义发布的公文。

  2.研究省政府各部门和各市州人民政府请示省政府的事项,提出审核意见,报省政府领导同志审批。

  3.负责省政府会议的组织和服务工作,协助实施会议决定事项。

  4.根据省政府领导同志的指示或工作需要,对有关问题进行协调,提出处理意见,报省政府领导同志决定。

  5.办理中央和省政府领导同志的批示,并督促落实。督促检查省政府各部门和各市州人民政府对省政府决定事项的执行落实情况,及时向省政府报告。

  6.组织开展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办理工作。

  7.协助省政府领导同志做好需由省政府组织处理的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负责向国务院和省政府领导同志报告重要信息和情况;负责省政府值班工作。

  8.指导全省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办事公开)工作。

  9.负责省政府机关大院的行政事务、综合治理和安全保卫工作。

  10.办理省政府和省政府领导同志交办的其他事项。

  省政府研究室为省政府承担综合政策研究和决策咨询的机构。其机关财务、行政后勤等工作,由省人民政府办公厅统一管理,预算纳入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本级预算。主要职责是:

  1.负责《政府工作报告》和省政府主要领导同志重要讲话、报告、文章的起草及有关新闻稿的审定。

  2.负责起草省政府向党中央、国务院的重要汇报材料;组织和协同有关方面起草、修改省政府的有关重要综合性文件;参与起草省委、省政府有关重要会议的文件。

  3.对涉及全省经济建设、社会发展和改革开放等全局性工作的重大课题牵头组织调查研究,及时综合归纳,提出供省政府决策的参考方案和政策性建议。

  4.对省内外经济形势和社会发展政策进行分析和研究,提出政策建议。收集、分析、整理和报送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信息、动态,为省政府决策提供参考建议。

  5.组织院士专家对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重大决策、重大项目进行研究论证,提供咨询服务。

  6.承办省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省政府驻外办事处是省政府派出机构。主要职责是:

  1.促进区域经济合作。宣传推介湖南,促进湖南与驻地之间的资源合理流动,参与湖南与驻地之间重大活动的组织、协调和服务工作。指导和服务驻地湖南商会。

  2.参与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协调沟通驻地政府相关职能部门,为湖南外出务工人员提供服务,协助处置突发事件,协助做好信访工作,调解纠纷,化解矛盾,维护社会稳定。

  3.开展流动党员和流动团员管理服务。协助驻地做好流动党员管理服务工作,建立健全流动党员党组织,为流动党员提供组织关系接转、组织生活、教育培训、关爱帮扶、权益保障等服务。建立健全流动团员团组织,协助做好我省流动团员的管理服务工作。

  4.改进政务联络和信息沟通。加强与驻地的政务联络,收集、研究、传送驻地经济社会发展的政策、经验等信息,更好地为湖南发展服务。

  5.加强公务接待管理。严格执行公务接待制度,推进接待服务社会化改革,实行公务接待信息公开,为全省党政机关人员在驻地进行公务活动提供便利。

  6.完成省委、省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2018年部门预决算情况

  (一)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

  根据省财政厅编制2018年省级部门预算要求,结合我厅的工作职责和2017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全面分析2018年收支增减变动因素,按照“两上两下”的程序编制了部门预算。部门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9456.14万元,其中:经费拨款27345.14万元,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2111万元。部门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为29456.1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0540.04万元,项目支出8916.1万元。年中按规定程序追加预算指标8387.81万元,全年财政拨款收入为37843.95万元。(详情见表1)

  表1             财政拨款收入情况表             (单位:万元)

  (二)2018年部门决算情况

  1.全年收入情况

  2018年全年财政拨款收入37843.95万元,(含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2111万元),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

  2.全年支出情况

  2018年全年财政拨款支出总计33520.4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5033.5万元,项目支出8486.99万元。

  基本支出情况:是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在职和离退休人员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2018年基本支出25033.5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2779.64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4046.42万元,人员经费占基本支出的67.21%。日常公用经费8207.44万元,占基本支出的32.79%。

  项目支出情况: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我单位无省级专项资金,其他项目资金包括业务工作专项和运行维护专项。2018年项目支出总额8486.99万元。其中:业务工作专项支出2677.07万元,占项目支出的31.52%,主要用于湖南政报免费发行、督查督办、应急管理、应急平台运行维护、政务公开、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研究室工作、院士专家咨询、因公出国(境)、重宾接待、全省政府网站常态化检测、省政府门户网站政务信息栏目运维、基层政务标准化规范试点评估等方面。运行维护专项支出5809.93万元,占项目支出的68.48%,主要用于公共设施设备维修(护)、办公设备购置、计算机设备及软件更新、信息化系统运行维护、武警支出、人民会堂运行维护、省政府机关九峰服务中心运行维护、公务用车购置更新、远程会议系统和应急管理终端设备购置及运行维护、省电子政务内网建议、省政府应急平台升级改造、机关高清视频监控系统建设、文印设备购置等方面。

  3.结转结余情况

  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1767.69万元,本年收入37843.95万元,本年支出33520.49万元,年末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6091.16万元(详见表2)。形成年末结转和结余的主要原因:一是有些指标下达时间较晚,项目开展需经过一些手续,无法在当年形成支出;二是项目经费需按施工进度付款,未达到合同约定付款条件的不予支付。

  表2          2018年财政拨款结余结转表          (单位:万元)

  (三)“三公”经费管理情况

  严格控制“三公”经费预算和支出,“三公”经费决算数未超过预算数,预决算信息在规定时间在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开。严格出国(境)任务审批,不搞“照顾性”出国。严格遵守因公出国(境)经费审核制度,严格按照批准的出国团组人员、天数、路线、经费预算及有关开支标准报销费用,不报销与出访任务无关的开支。根据《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湖南省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制订了《省政府办公厅(研究室)公务接待实施办法》,公务接待活动从严把关,从紧控制。公务接待活动结束后,接待办凭发票、接待对象单位公函、接待审批单到财务报销相关费用。严格按规定标准和程序配备公务用车,购买公务用车均办理政府采购手续。对公车改革后保留的公务用车实行统一管理、统一调度、统一结算,建立公务用车派车单制度,节假日和非上班时间,公务用车一律停放在指定地点。经过严格管控,2018年“三公”经费全年预算指标2147.44万元,实际支出1252.76万元,比预算减少了894.68万元,“三公”经费得到有效控制。具体情况详见表3。

  表3            “三公”经费执行情况表            (单位:万元)

  注:预算金额包括年初预算、年中追加预算及预算调整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情况

  2018年,按照省委、省政府统一部署,我厅积极服务“三大攻坚战”、创新引领开放崛起战略,在服务科学决策、狠抓政策落实、推动完成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各项目标任务发挥了应有的作用,圆满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根据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部门整体支出绩效得分94分:具体情况如下:

  (一)预算配置(指标设置10分,自评得分10分)

  1.在职人员控制率(指标设置5分,自评得分5分)。根据2018年决算,我厅人员编制总数为668人,在职人员数为546人,在职人员控制率为82%。

  2.“三公”经费变动率(指标设置5分,自评得分5分)。2018年“三公经费”年初预算数为1918万元,2017年“三公经费”年初预算数2046.76万元,“三公”经费控制率-6.3%。

  (二)预算执行(指标设置20分,自评得分18分,扣2分)

  1.预算完成率(指标设置5分,自评得分5分)。2018年上年结转1767.7万元,年初预算29456.14万元,追加预算8387.81万元,年末结余6091.16万元,剔除年末结余按项目进度付款等因素4235.56万元,预算完成率95.32%。

  2.预算控制率(指标设置5分,自评得分3分)。2018年年初预算29456.14万元,不考虑政策性追加预算的因素,本年预算追加3630.96万元,预算控制率12.33%,扣2分。

  3.新建楼堂所面积控制率(指标设置5分,自评得分5分)。2018年度无新建楼堂馆所情况。

  4.新建楼堂所投资概算控制率(指标设置5分,自评得分5分)。2018年度无新建楼堂馆所情况。

  (三)预算管理(指标设置40分,自评得分36分,扣4分)

  1.公用经费控制率(指标设置8分,自评得分8分)。预算安排公用经费总额8359.63万元,实际支出8207.44万元,公用经费控制率98.18%。

  2.“三公经费”控制率(指标设置7分,自评得分7分)。“三公”经费预算安排2147.44万元,实际支出1252.76万元,“三公”经费控制率58.34%。

  3.“政府采购执行率”(指标设置6分,自评得分2分)。政府采购预算数5940.13万元,实际政府采购金额5287.52万元,政府采购执行率89.01%,扣4分。

  4.管理制度健全性(指标设置8分,自评得分8分)。(1)各项财务制度较完备。我厅制定了《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经费管理制度》、《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机关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大额资金使用管理办法》、《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固定资产管理办法》、《湖南省人民政府驻外办事处财务管理制度》、《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厉行节约严格收支管理的通知》等财务管理制度。(2)保证各项经费节支增效。一是加强经费合法合规性审核,严格按制度政策办事,不随意开口子,超预算、超标准、超范围、无政策依据的经费不予支出。二是注重经费支出的必要性和有效性审核,没有必要的事项和成效不大事项尽量不开支,切实提高了资金效益,减少了铺张浪费。三是派车实行申报审批,由用车人填报派车审批单,处室单位负责人签字,市区外由办公室分管副主任签字,再由车队派车。公务用车加油、维修实行定点制、审批制。厅接待办统一管理公务接待,严格履行接待程序,处室单位提供来宾单位公函、填报公务接待审批单,经批准后方可实施接待。接待过程中严格按标准、范围开支,否则不予报销。2018年我厅“三公经费”实际总支出数比预算数节约894.68万元。(3)规章制度能够有效执行。经费支出严格按预算执行。按要求将新增办公设备等固定资产及时入账,按时编制上报年度资产报表,及时对单位房屋和公务用车信息、非税收入执收项目予以清理核实。重申财务管理办法和报账审批流程,做到同类报账事项审批流程统一,附件一致,原始凭证规范。

  5.资金使用合规性(指标设置6分,自评得分6分)。严控资金的拨付使用,支出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规定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资金拨付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项目支出按规定经过评估论证;支出基本符合部门预算批复的用途;资金使用无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

  6.预决算信息公开性(指标设置5分,自评得分5分)。按规定内容在规定时限内公开预决算信息,各项基础数据与会计信息真实、完整、准确。

  (四)产出及效率(指标设置30分,自评得分30分,未扣分)

  1.重点工作实际完成率(指标设置8分,自评得分8分)。(1)深化土地制度改革、能源资源价格体制改革、切实增强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能力,不断深化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2)扩大“放管服”改革综合成效,逐步赋予省级以下政府更多自主权。(3)做好了省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省政协十二届一次会议召开及省人大、省政府、省政协及群团组织改革及换届相关工作。(4)做好了“四大创新”“五大开放行动”实施方案、《关于建立省人民政府向省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机制的意见》等重要文件审核工作。(5)认真落实省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根据省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做好了《政府工作报告》起草工作,并围绕省《政府工作报告》明确的主要任务和量化指标,将年度重点工作分解细化,形成55类152项具体工作任务清单,建立各责任单位工作台账,全年开展工作督办调度3次,对进展缓慢、落实不力的单位进行提醒和通报。同时,选择典型案例现场督查督办,有效促进了重点工作任务的加快推进。全年共调度督办各项重点工作进展情况380项,下发督查函78次,推动解决重大问题63个。

  2.政策带动效益(经济效益指标设置5分,自评得分5分)。(1)深化土地制度改革。长沙市二级市场试点工作通过自然资源部组织的专家验收,实现了土地二级市场交易管理机构、制度规则、交易系统、实体平台“四个统一”。印发湘江新区产业用地有偿使用管理暂行办法及配套细则,首宗产业用地人和未来生物科技项目已挂牌成交。(2)增强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能力。全省农村信用社股份制改革和产权制度改革基本完成,新设村镇银行3家,全省村镇银行总数达到59家。新增长沙银行等5家上市公司,实现融资45.80亿元。截至目前,我省上市公司总数达到119家。其中境内A股上市公司103家,居全国第10位,与安徽省并列中部地区第1位。湖南股交所新增挂牌企业188家,挂牌企业总数达3289家。(3)推进能源资源价格体制改革。推动电力市场化改革,成立湖南电力市场管理委员会。完善我省天然气配气价格管理机制,组织对9个市开展天然气配气成本监审,正在核算编制成本监审报告。三次发文定向降低电价,共计减轻一般工商业用户负担35.92亿元,其中降价25.12亿元,减负9.3亿元,市场化交易降价减负1.5亿元。投入改造资金6亿元,推进居民用电“一户一表”改造,扩大阶梯电价执行范围。(4)纵深推进投资审批制度改革。共取消和下放企业投资项目核准权限62项;将投资项目报建审批事项由63项清理精简为40项;对实行备案制的投资项目取消了招标核准。

  3.公共服务(社会效益指标设置5分,自评得分5分)。一是扩大“放管服”改革综合成效,逐步赋予省级以下政府更多自主权。(1)进一步精简审批事项。取消32项行政许可事项,赋予湘江新区16项省级经济管理事项直报权限。调整工商登记后置审批目录为215项,编制经济发达镇管理体制改革赋权通用目录93项。全省各级政府及部门涉及“放管服”改革的规范性文件共废止1678件、修改126件、失效332件。取消省政府工作部门证明事项74项,推动全省累计减少各类证明事项3400余项。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全部取消,原有63项报建审批事项减少为40项。向省直管县赋权406项,向经济发达镇赋权93项,各市州向所属园区累计赋权2000余项。(2)大力推进商事制度改革。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全面推行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强化信用监管,在公共资源交易、交通、水利、住建等11个领域建立红黑名单制度,实现“一处失信、处处受限”。(3)推行审批服务便民化。全面推行“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截至2018年12月底,梳理事项980项,大力推行在线办事“只上一张网”,现场办事“只进一扇门”,优化服务“最多跑一次”,公布了湖南省省级政府“四办”事项清单。按照“三级四同”要求,建立了全省“互联网+政务服务”事项目录库,受到广大群众好评,获得主流媒体推介。二是编制政务信息资源目录有序推进,按要求完成全面深化改革任务。今年以来,根据“双网双平台”建设模式,积极协调省直有关单位做好自然人信息大平台建设工作,归集整合12家省直单位128类共8.05亿条数据,在确保信息安全前提下,初步实现全省自然人数据无障碍共享、全要素归集、跨网域协同和实时化更新。今年以来,市州共梳理政务信息资源目录13666条,省直单位共梳理政务信息资源目录4459条。大力推进“僵尸”系统清查工作,省直单位清理27个,市州清理44个。认真开展群众办事百项难点堵点疏解工作,已解决98项堵点。

  4.行政效能(指标设置6分,自评得分6分)。(1)促进改进文风会风方面:2018年,全年以省政府、省政府办公厅名义印发公文750件,均没有出现重大差错,发文数同比减少48件,精简6%,超额完成压减5%的目标任务。全年办理审批以省政府名义召开全省性会议43次,同比减少5次,精简10%,超额完成压减5%的目标任务。(2)加强经费及资产管理方面:经省政府同意,省政府办公厅2018年9月30日印发了《省人民政府向省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工作制度(试行》。继续开展单位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建设。围绕“资金流”、“信息流”、“实物流”,开展内部控制体系建设诊断和风险评估,形成内部控制缺陷清单和内部控制模型,修订完善单位内部管理制度,构建层次分明、权责对等,具备系统性、现实性的内部管理制度体系,更有效的防范各类风险,提升单位管理水平。(3)推动网上办事,提高行政效率,降低行政成本方面:一是优化发展环境推进各级实体大厅与网上政务大厅融合”:要求各级审批服务事项原则上全部纳入全省“互联网+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统一发布,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涉密等外,一般审批服务事项均应在线办理。二是建设全省统一的“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推出网上政务大厅APP和微信版:省一体化平台处理申办件1367.9万件,回复咨询件1.3万件。

  5.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设置6分,自评得分6分)。2018年省政府机关院、机关二院管理,综合治理、设备设施维护、信息技术保障及保密工作,没有出现重大工作失误造成不良影响情况,被评为2018届省直机关文明标兵单位,2018年度全省综治工作先进单位,继续保持“平安单位”称号;“三供一业”改革得到省委书记杜家毫和“三供一业”改革协调领导小组充分肯定,并在省直机关“三供一业”改革工作总结会上作经验汇报。

  四、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临时性工作追加经费较多,预算编制的精确性有待进一步提高。

  (二)部分追加预算指标下达的时间较晚,有些未能在当年形成支出。

  (三)基本支出、项目支出预算指标不能同时下达,有调剂指标使用的情况。

  五、改进措施和建议

  (一)科学编制预算。一是进一步加强全厅的预算意识,严格按照预算编制的相关制度和要求以及下一年度的工作计划,细化编制部门预算,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合理性、严谨性。二是加强预算管理,严格预算执行。按部门预算执行进度严格资金划拨程序,增强预算执行的时效性和均衡性。同时,对年中重大预算调整事项应经充分论证及集体决策,按规范程序逐步报批。三是加强预算收支核算。内部机构相关处室要按照项目建设进度合理编制项目经费预算,并严格按项目进度执行预算,增强预算的约束力和严肃性,尽量避免年中追加大金额项目经费。

  (二)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加强财务管理,严禁不合规经费开支。严格按照《会计法》、《行政单位会计制度》、《行政单位财务规则》以及《机关财务管理制度》等规定,结合实际情况,加强单位经费支出管理。

  (三)定期开展财务分析。每年定期做好支出预算财务分析和部门整体绩效评价工作,及时对费用预算执行情况进行通报和预警,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四)重视预算绩效评价结果应用和公开。对预算绩效自评发现的问题,及时改进。按照省财政的统一时点公开绩效自评报告,接受社会监督。

  附件:1.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评分表

           2.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基础数据表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9年5月24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信息来源: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责任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