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人民政府驻海南办事处2017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湖南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www.hunan.gov.cn 发布时间: 2018-06-25 00:00 【字体:

  根据《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17年度省级一般公共预算专项资金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湘财绩〔2018〕3号)要求,我办认真组织开展2017年度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工作,现将绩效评价情况反馈如下:

  一、基本概况

  海南办事处是省政府办公厅下设的副厅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二级预算单位,财务核算适用行政单位会计制度。

  (一)内设机构设置情况

  设3个职能处(室),即综合处、联络信息处、经济合作处。

  (二)人员情况

  1、在职人员编制数17人(编办核定),实有在职人员12人,副厅以上1人,处级以上人员9人,科级2人,退休人员15人(含2月份去世1人)。

  2、机构人员当年变动情况及原因

  当年处级干部调入2人、科级干部2人,退休人员去世1人。

  (三)主要工作职责

  (1)促进区域经济合作。宣传推介湖南,促进湖南与驻地之间的资源合理流动,参与湖南与驻地之间重大活动的组织、协调和服务工作。指导和服务驻地湖南商会。

  (2)参与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协调沟通驻地政府相关职能部门,为湖南外出务工人员提供服务,协调处置突发事件,协助做好信访工作,调解纠纷,化解矛盾,维护社会稳定。

  (3)开展流动党员和流动团员管理服务。协助驻地做好流动党员管理服务工作,建立健全流动党员党组织,为流动党员提供组织关系接转、组织生活、教育培训、关爱帮扶、权益保障等服务。建立健全流动团员团组织,协助做好我省流动团员的管理服务工作。

  (4)改进政务联络和信息沟通。加强与驻地的政务联络,收集、研究、传送驻地经济社会发展的政策、经验等信息,服务湖南经济社会发展。

  (5)加强公务接待管理。严格执行公务接待制度,推进接待服务社会化改革,实行公务接待信息化公开,为全省党政机关人员在驻地进行公务活动提供便利。

  (6)完成省委、省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部门财务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情况

  2017年,财政拨款本年支出决算金额908.95万元,同比去年554.74万元增加354.21万元。主要增加办公楼维修(护)费支出136.94万元。

  (二)部门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2017年财政拨款本年收入814.5万元,拨回上年结余83.82万元,支出908.95万元,主要支出是:

  1、按国家有关文件规定工资调标和相应增加津贴补贴,增加238.3万元(含退休人员工资补差);

  2、在职人员养老保险缴费增加40万元;

  3、其他工资和福利支出29.23万元,比去年减少16.67万元;

  4、差旅费开支28.33万元,比上年增加22万元(上年较低的原因是收回以往差旅费而冲减差旅费用);

  5、增加水电费支出18.23万元。

  6、“三公经费”支出13.8万元,公务接待费减少1.4万元,公车运行维护费减少3.87万元;

  7、增加其他资本性支出136.94万元。

  (三)“三公经费”支出使用和管理情况

  严格控制“三公”经费预算和支出,“三公”经费决算数未超过预算数,经过严格管控,我办2017年“三公”经费决算数13.79万元,比2016年决算数19.04万元减少38.07%,“三公”经费控制取得较好成效。

  三、部门绩效目标

  (一)部门绩效总目标

  根据办事处的工作职能,做好联络、接待、政务信息、招商引资与经济合作工作,做好流动党团员管理服务,加强机关党建、干部队伍工作,积极稳妥推进综治、扶贫工作,进一步完善规章制度,做好财务及国有资产的管理与办事处上报的特色工作。力争各项考核不扣分,争取考核结果合格。

  (二)2017年度部门绩效目标

  1、为省领导和市州、省直单位提供公务联络服务工作,全年共接待客人20批70人,其中省级领导及随行人员4批24人,接待省委省政府来我办检查指导工作以及省直有关单位来海南考察调研16批46人,保证的车辆安全,均受到一致好评。

  2、建立健全了信息采集、调研、报送工作制度,向省委办公厅报送信息2749条、省政府办公厅报送信息2900多条、呈阅件280多篇、编辑《海南信息》简报8期,其中省政府办公厅采用日报信息42条,采用呈阅件26篇,省领导批示17篇,超额完成目标任务。

  3、制定指导商会工作制度,建立健全招商引资、经济合作工作制度和平台,今年共走访具有代表性企业10家,收集整理各类问题和建议22条,帮助在琼湘商企业解决发展运行中问题8个,引导4家在琼湘籍企业回湘投资,落地项目4个,到位资金1.58亿元。

  4、制定了流动党团员管理服务制度,指导湘藉企业做好流动党员管理服务工作5次,在重大节假日开展主题活动4次。

  5、做好了机关党建工作,加强廉政教育,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认真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开展主体责任谈话、廉政谈话及支部学习等工作。

  6、按干部管理权限对干部进行管理任用、考核,依规定向办公厅备案,及时报送有关干部档案材料,完成了省委组织部调训学习任务,按时做好了处以上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及因公(私)出国(境)审批工作。

  7、落实综治工作责任制,全年共接到来访电话150多次,接待各类来访40多起,解决重点问题15个,帮助10多名湘籍流浪人员返湘。坚持不断慰问驻地社区环卫工人和贫困户,主动为驻地群众办一些能所力及的实事好事,综治维稳工作受到驻地党委政府的好评,2017年被驻地综治委评为先进集体。

  8、组织本单位赴麻阳县谭家寨乡楠木桥村开展扶贫考察工作,实地走访贫困群众,为5户贫困学生家庭的送去助学慰问金1万元。做好劳务协作脱贫攻坚工作,根据省人社厅、省扶贫办提供的人员名单与联系方式,逐一与965人联系,共收集岗位信息2000条,并及时录登省劳务信息平台。

  9、完善制定了相关制度21个,并报省政府办公厅备案。

  10、加强预算管理,严格落实国有资产配置、使用、处置管理规定。做到账、卡、物相符。

  四、绩效评价工作情况

  2017年,预算资金年初结转和结余15.2万元,本年收入814.5万元,本年支出908.9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39.49

  万元。形成年末结转和结余的主要原因:结转的指标是12月末下达的,来不及申请支付。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情况

  2017年,驻琼办在省委、省政府坚强领导下,在省政府办公厅有力指导下,紧紧围绕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大局,认真贯彻省政府驻外办事处工作会议精神,立足新起点,展示新形象,较好地完成了全年各项工作任务。根据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开展自评,部门整体支出绩效得分为94分,具体情况如下:

  (一)投入(分值10分,自评得分10分,未扣分)

  合理进行预算配置。根据2017年决算,我办人员编制总数为17,在职人员数为12人,在职人员控制率为70.58%。“三公”经费预算、决算总额未突破上年。

  (二)过程(分值60分,自评得分54分,扣6分)

  1、预算执行。全年预算完成率98.39%,不扣分,得5分;不考虑政策性追加预算的因素,预算控制率为0,得5分。2016年无新建楼堂馆所得10分。

  2、预算管理。做好各项费用的管控,全年公用经费控制率为91.81%,得8分;“三公”经费控制率为25%,得7分;政府采购执行率记0分,由于不能参与湖南省财政采购,也不能参与海南省的财政采购。财务管理制度健全,现有《湖南省人民政府驻海南办事处财务管理制度》、《湖南省人民政府驻海南办事处建设项目管理制度》、《湖南省人民政府驻海南办事处合同管理制度》、《湖南省人民政府驻海南办事处预算管理制度》、《湖南省人民政府驻海南办事处合同管理制度》、《湖南省人民政府驻海南办事处公务接待实施办法》、《湖南省人民政府驻海南办事处车辆及驾驶员管理制度》等管理制度。资金使用规范,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规定,根据省统一部署,按规定的时限和内容公开了部门预决算信息,基础数据信息和会计信息资料真实、完整、准确;未扣分。

  (三)产出及效率(自评得分30分,未扣分)

  1、重点工作实际完成情况。省政府办公厅对我办2017年度绩效考核,评为“合格”。

  2、社会效益。积极履行办事处社会服务与社会救助职能,为湘琼两地经济社会发展发挥了桥梁作用,为湘籍企业和湘籍人士在琼发展提供便利服务,为困难群体排忧解困。

  3、行政效能。 通过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省委“九项规定”和落实节流增效措施,改进文风会风,控制接待、差旅、办公、交通和水电等开支,有效地降低了行政成本。

  4、社会公众满意度。根据省绩效办2017年绩效评估中的公众评估方面的得分,社会公众对我处工作满意。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

  1、政府采购执行上有待进一步探讨与沟通。

  2、预算编制的准确性有待进一步提高。

  七、改进措施和建议

  1、严格按照预算批复和财务规定的标准列支各项经费。

  2、增强预算约束力,自觉维护预算编制的严肃性。

  附件1: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基础数据表

  附件2: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表

  湖南省人民政府驻海南办事处

  2018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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