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以来,湘西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精准扶贫”战略思想,按照“脱贫攻攻坚作风建设年”相关要求,在上级扶贫部门指导下,在州委、州政府的坚强领导下,严格按照中央和省、州脱贫攻坚各项决策部署,全力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一、主要工作开展情况
(一)签订了2018年度减贫责任状并分解任务到县市。州扶贫开发领导小组计划年内完成16万人脱贫,贫困发生率控制在4%以下,与8县市人民政府签订了年度减贫责任状。
(二)明确全年目标。认真贯彻落实今年州委1号文件,结合国家、省工作部署,完成了对县市扶贫开发办实施目标管理方案的制定,明确了全州2018年度扶贫开发12项工作要点,强化了7项具体工作措施,相关指标分别细分到县。在4月5日召开全州扶贫办主任调度会,了解各县市工作进展及存在的问题,并安排部署下部工作重点。
(三)扎实开展“脱贫攻坚突出问题集中整治”相关工作。根据《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2017年度脱贫攻坚工作考核结果的通报》(湘办〔2018〕 14号)、《脱贫攻坚突出问题集中整改方案》(湘扶发〔2018〕7号)、《关于反馈2017年湘西自治州党委和政府脱贫攻坚工作成效考核有关情况的通知》(湘扶领办办〔2018〕 11号)等文件和会议精神,针对湘西州在2017年度脱贫攻坚工作成效考核排名靠后,湘西州本级、古丈县、保靖县被省委、省政府约谈的实际情况,深入开展“脱贫攻坚突出问题集中整改”工作,整理汇总湘西州存在的22个中央交办和48个省交办的问题,层层动员部署,全面压实责任,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抓紧抓实问题整改,截至目前,所交办问题已基本“清零”。
(四)扶贫领域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情况。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展扶贫领域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结合湘西州实际,结合通知规定的五大类28个作风问题,草拟了《湖西州扶贫领域作风问题整改方案》。重点对全州各级党委、政府,各行政村,州、县、乡镇精准扶贫职能部门,十大工程牵头单位和承担帮扶任务的州、县、乡镇单位分别制定了治理重点和责任分工。明确从2017年5月起到2020年底前分四个步骤完成。同时强化了责任落实和严肃督查问责机制。确保作风建设贯穿脱贫攻坚全过程,不断巩固和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成果,为2019年全州现行标准下农村贫困人口实现脱贫提供坚强有力的纪律保证。
(五)强化督查指导。一是继续加强问题整改力度。对县市抓脱贫攻坚中贫困人口识别准确率、贫困人口退出准确率、帮扶工作覆盖率、帮扶工作满意度、资金监管准确率、政策举措精准率和工作推进平衡度等“六个方面”突出问题整改工作进展情况进行督促检查。综合运用实地暗访、电话抽查等方式,重点围绕精准识别、驻村扶贫、结对帮扶、政策落实、脱贫成效、问题整改“六个实不实”进行全覆盖督查巡查,以最严最实最不讲情面的督查传导压力、激发动力,倒逼责任落实、措施到位,确保整改实效。二是认真开展易地搬迁和危房改造专项督查。到4月底,已联合发改、住建、财政和农委等部门对易地搬迁、危房改造、扶贫资金使用和产业扶贫利益联结机制情况开展专项督查检查。三是开展2017年度扶贫专项审计工作。州委、州政府统一牵头,州审计局、州纪委、州监察委、州攻坚办、州发改委、州财政局、州扶贫办、州驻村办等单位配合牵头开展了对扶贫领域扶贫资金分配管理使用情况、扶贫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精准扶贫目标实现和扶贫项目建设运营情况进行检查。四是及时查处12317扶贫举报与精准扶贫相关的信访维稳工作。截至6月21日全州“12317”精准扶贫监督举报电话共接到各类举报件115件全部交办至相关县市,州扶贫办分管领导和科室长对照联县情况具体开展业务指导和督办,目前12317案件已办结113件,正在办理2件,办结率98.3%。
(六)狠抓精准帮扶全覆盖。同步推进贫困村和非贫困村、深度贫困村和非深度贫困村扶贫工作,州县组织部门精选出5995人,组建1751个工作队,每队1名第一书记,实现1110个贫困村和641个有贫困人口的非贫困村(社区)“一村一队”全覆盖。全州641个非贫困村全部派驻了帮扶力量,558个贫困人口100人以上的非贫困村全部派驻了工作队。调整后,第一书记平均年龄42岁,大专以上学历占比90%;工作队员50-60岁占比17%,30-50岁占比65%,30岁以下占比18%,形成一支以优秀中青年为主体,“老中青”梯次配备的脱贫攻坚“尖刀”队伍。严格落实各级驻村扶贫干部每月驻村不少于20天,宿村不少于10晚,走访贫困户或非贫困户不少于40户要求,实现村村寨寨走访、家家户户上门;结对帮扶干部要为贫困户宣讲扶贫政策、衔接政策落实、积极解难帮困,每年入户走访不少于5次,明确规定贫困发生率超过20%的非贫困村必须由县级以上单位进行帮扶。
(七)狠抓脱贫攻坚政策宣传和落地兑现。围绕当前脱贫工作任务,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完善精准扶贫工作流程和业务指导,年内已完成3000套《精准扶贫开发政策文件汇编(二)》的编制工作和《精准扶贫口袋书》修订工作。印制并向各县市发放了2000套《湘西自治州脱贫攻坚政策到户操作流程指南》和《驻村工作培训手册》。全面落实中央、省关于产业发展、小额信贷、劳务输出、电商扶贫、乡村旅游、光伏扶贫、教育助学、医疗救助、“两线融合”社会保障兜底等扶贫政策,使每项政策精准落实到村到户到人,确保政策执行不偏移、不走样、不出问题。
(八)强化基层基础工作。为加强对全州建档立卡扶贫对象的管理,及时采集更新建档立卡扶贫对象信息数据,建立精准扶贫台账,实行有进有出的动态管理,制定了《湘西州建档立卡扶贫对象动态管理办法(试行)》、同时与州纪委牵头成立精准脱贫大数据比对工作领导小组,明确整改大数据管理的内容和州、县、乡、村的数据管理的责任单位以及个人。下一步,将继续根据国扶系统中的数据信息,指导各县市发现、更新国扶系统中的错误数据,进一步检查修正国扶系统中错误、缺项、漏项、重复的数据信息,及时进行清洗和纠正。同时在全州范围内深入开展精准扶贫国扶系统数据、“一户一档”和国家《扶贫手册》信息比对工作,及时采集相关部门业务内的精准扶贫大数据信息,并建立相关台账。促进建档立卡基础工作抓紧抓细抓实,确保精准进出。
(九)配合做好东西部协作、对口扶贫联络和协调工作。社会扶贫工作情况。一是做好中央机关定点扶贫和省辖七市对口扶贫联络服务工作。收集整理国家农业部、中国石化集团、中国光大集团、中国五矿集团、中国铁塔集团等中央单位定点扶贫资料,长沙、株洲等七个市对口扶贫资料。二是做好济南市与湘西州东西部扶贫协作联络服务工作。协助州发改委做好济南市与湘西州东西部扶贫协作工作,开展2018年1+7+11东西扶贫协作项目工作对接。三是继续抓好中国社会扶贫网上线推广工作。四是举办“春风送暖,爱满山城”——大型义卖募捐助学活动。联合州慈善总会、州工商联、团州委、相关媒体在吉首举办大型义卖募捐扶贫助学公益活动,现场分三批给109名贫困生发放前期募集的助学款共计12万余元。
(十)雨露计划开展情况。根据省办下发的审计署认定的雨露计划职业学历教育未享受补助的贫困学生名单,安排组织县市办进行了核实比对,全州共核查8890人。
(十一)光伏扶贫项目建设情况。全州已经累计建成村级光伏扶贫电站70110千瓦,覆盖360个贫困村。目前在建项目70460千瓦,覆盖350个贫困村,完成征收、租赁土地4890亩,实现投资3.07亿元。永顺县10000千瓦集中式光伏扶贫电站正在建设;完成全州光伏产业扶贫工作调研报告初稿。核查永顺县集中式光伏扶贫电站建设情况。与州国网公司对接落实已建成光伏电站完成并网事宜。州发改委明确省能源局下达湘西州160个村级光伏扶贫电站目标任务分配到县;贯彻省能源局、省扶贫办《关于转发《光伏电站管理办法》的通知》(湘发改能源〔2018〕335号)文件。要求对已经建成项目规范管理,在建项目整改完善,未开工项目暂停开工。
(十二)农村微建设脱贫工作情况。一是组建队伍,抽调人员,成立州“微建办”。按照4月8日州政发〔2018〕3号文件精神,我办迅速行动成立微建办从吉首市抽调4名干部到微建办工作,州微建办4月16日挂牌正式启动运行。5月份到各县市督查,县市农村“微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均已成立。二是狠抓工作落实,统计“微建设”脱贫工程需求。经各县市上报2018年农村微建设脱贫工程需求统计:全州农村微建设脱贫工程需求总计877个村(吉首市103个村、泸溪县61个村、凤凰县126个村、古丈县39个村、花垣县132个村、保靖县85个村、永顺县157个村、龙山县174个村),其中预脱贫村451个、非贫困村426个,总人口1521693人,建档立卡户336828人,25户以上自然寨5690个,总需求331366.03万。三是工作推进情况。全州农村安全饮水已启动383个项目,计划总投资27882.01万元,可解决363个村共计35.63万人的安全饮水问题。其中32个村已完成,完成投资1420.66万元,已受益3.23万人。召开了各县市微建办主任和数据人员会议,安排布置统计2018年农村“微建设”工程项目。完成了分配州本级500万元微建设资金及各县市报送微建设资金项目情况,上报州人民政府审批。
(十三)坚持跟踪督办,力求整改实效。坚持最严最实最不讲情面的督查考评机制,充分发挥督查“利剑”和考评“指挥棒”作用,采取“四不两直”方式,对县市和乡镇开展脱贫攻坚“一月一督查一通报一排名”。一是“全覆盖”督查暗访。坚持每月对全州8县市115个乡镇(街道)进行督查暗访“全覆盖”,运用大数据比对国扶系统信息准确率,通过实地入户走访,核查贫困户档案资料,现场督办等方式开展开全方位整改。二是“全过程”考评挂钩。按照州委常委会议定事项,将建立脱贫攻坚工作成效“全员责任制、全员绩效制”的捆绑考核机制,将脱贫攻坚工作开展情况及年度综合成效与联县包乡领导干部个人绩效考核定等、年度评先评优和州县市直单位绩效考核定等挂钩。三是“全参与”排位排名。建立州督查考评到县市、排名到乡镇(街道)和县市督查考评到乡镇(街道)、排名到村(社区)的“全参与”排位排名机制,根据每月督查暗访结果,州委对8个县市分一二三类和115个乡镇(街道)按“前10后5”在《团结报》和湘西电视台进行公布,确保脱贫成效更真更实。
(十四)涉农资金整合情况。全州计划全年整合涉农资金28亿元。截至目前已整合到位财政涉农资金14.5亿元。
二、需要改进和加强的方面
(一)重点扶贫产业成效不明显。一是目前许多企业、合作社自身发展不充分,带动贫困户发展能力弱,产业覆盖率低。部分产业扶贫项目与贫困户利益联结低,产业扶贫难以覆盖贫困人口。二是资金使用精准度不高,有的县重点产业存在普遍帮扶非贫困户的现象。
(二)光伏扶贫计划调整影响工作推进。省能源局、省扶贫办4月25日下发文件,要求对已经建成项目规范管理,在建项目整改完善,未开工项目暂停开工,加上湘西州上报的“十三五”期间光伏发电扶贫项目建设规模,国家还没有批复。2018年湘西州光伏扶贫电站年度建设任务省里也还没有下达,导致部分县市还有观望心理,虽然按要求制定了工作计划,但没有尽力推进。
(三)精准帮扶不够到位。部分县市精准帮扶不到位,特别是产业帮扶和就业帮扶没有精准到户,“三保障”政策未能不全部落实到位,对贫困群众受益情况掌握不清,对措施、项目、资金帮扶是否到位,对群众是否受益,群众是否满意跟踪问效不足,这将影响湘西州贫困户精准脱贫进程。
(四)部分干部作风不够扎实。随着脱贫攻坚持久战持续深入,少数干部“厌战”“懈怠”“畏难”“侥幸”“急躁”等苗头滋生;少数干部作风不实,对精准扶贫自身掌握不到位,对群众宣传不到位,导致政策知晓率不高;少数帮扶干部工作欠实效,帮扶缺乏针对性,用情用心不够,工作流于走访形式;少数驻村工作队对认识不到位,工作组织开展不够有力,群众满意度不高。
三、下步主要工作打算
(一)进一步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系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精准扶贫重大战略思想,进一步深化理解、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用实际行动在脱贫攻坚实践中体现我们的政治忠诚和政治担当。
(二)继续抓好集中整改,集中力量打好脱贫攻坚战。坚持以问题为导向,做到不松劲,不松懈,继续深入抓好抓实脱贫攻坚突出问题集中整改,坚持用整改工作推进湘西州脱贫攻坚工作。同时,高标准严要求做好迎接省检查验收和国家督查巡查相关准备工作。坚决落实好州委关于打好脱贫攻坚冲刺年的决策部署,统筹调度人力、物力、财力,做到尽锐而出,不留余力,集中力量啃“硬骨头”,打攻坚仗,攻克最后的困中之困,难中之难,坚中之坚。
(三)夯实精准扶贫基础工作。按照《关于做好2018年扶贫对象动态调整工作的通知》(湘扶办发〔2018〕11号)要求,进一步抓好精准扶贫基层基础工作。一是进一步抓好动态管理工作。符合条件的按程序应进尽进,应脱尽脱。不符合条件的应退尽退;二是高质量做好建档立卡贫困户档册管理。省要求:乡留原件,村留复印件。贫困群众手中的由国务院扶贫办制定的扶贫手册填写必须全面准确真实,逻辑对应准确。每月开展一次比对。
(四)进一步提高脱贫质量。一是对已脱贫群众,按照国家脱贫标准进行比对,“一超过,两不愁,三保障”没有达标的,要全面补齐,全面达标;二是对照“一降低,两完善”标准,补齐已脱贫村的欠账。协同推进非贫困村发展,加大对非贫困村贫困人口的帮扶,同时补齐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短板。
(五)扎实推进年度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工作。一是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州关于脱贫攻坚的系列决策部署,坚定打赢脱贫攻坚战的信心;二是切实抓好扶贫系统干部、驻村工作队、乡、村干部精准扶贫业务知识的学习,加强对《精准扶贫口袋书》《湘西自治州脱贫攻坚政策到户操作流程指南》和《驻村工作培训手册》把握理解,提高扶贫工作能力;三是抓好精准扶贫政策到户宣传,进一步激发贫困群众自主脱贫的内生动力;四是按照国家要求,科学严谨制定脱贫目标。县市扶贫办要落实主责主业,提出任务方案,牵头搞好数据比对。此外,今年的脱贫验收必须要有相关职能部门的前置审核意见。
(六)继续强化吉首市脱贫摘帽后继巩固工作。进一步巩固脱贫摘帽成果,压实脱贫攻坚责任,完善后续扶持政策,巩固脱贫质量。
(七)狠抓脱贫攻坚作风建设。按照中央关于脱贫攻坚作风建设年要求,认真解决“四个意识”不强、责任落实不到位、工作措施不精准,资金管理不规范、工作作风不扎实、考核监督不严格等方面的突出问题,有效解决扶贫领域存在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