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月,永州市就业口的工作人员在省厅指导下,按照局党组的统一部署,围绕年初既定目标,奋力拼搏,扎实工作,各项工作平稳推进。
1、就业局势基本稳定。1-6月,全市城镇新增就业3.62万人,完成全年任务的63.44%;失业人员再就业1.42万人,完成全年任务的61.64%,其中:困难人员再就业0.43万人,完成全年任务72.47%,与去年同期相比,略有增长。其中,新增创业主体17927个,带动城乡就业人数4.57万人,其中:私营企业2541个,带动就业16866人;个体工商户14972个,带动就业26443人;农村专业合作社414个,带动就业2504人。
2、“春风行动”招聘形式多样化。今年2月份,永州市研究部署“春风行动”,下发了《关于印发〈2018 年春风行动大型系列招聘会活动方案〉的通知》,对全市“春风行动”进行了部体部署,围绕帮扶就业,全市各级人社部门因地制宜,组织开展了 “农民工专场招聘会”、“产业项目专场招聘会”、“巾帼专场洽谈会”、“园区招聘会”、“送岗位下乡”、“送岗位进村(社区)”等特色招聘活动,现场活动设立了专门的服务台,提供职业指导、技能培训、创业服务、合同签订、工资支付、社会保障、劳动争议等方面的咨询服务。同时,公共人力资源市场积极为劳动者和企业提供优质服务,开展手机短信、微信推送、网上求职、远程招聘等,更加方便快捷地帮助劳动者和用工单位实现有效对接。据统计,全市累计举办招聘会225场次,参加企业1957家次,提供岗位8.7万个,参加招聘会人数33.7万人次,初步达成就业意向人数4.83万人次。永州市“春风行动”得到了省、市的充分肯定和高度赞扬,省、市多家媒体先后进行了报道。
3、扶持政策落实有力。一是在多次征求市直相关部门及各县区的意见建议的基础上,以市政府的名义,制定出台了《永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对全市就业创业工作进行了整体安排部署。二是社保补贴及时到位。1-6月全市各级人社部门对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补贴、医疗保险社保补贴及时办理。市本级已落实企业吸纳就业困难人员社保补贴127.7万元,灵活就业人员医疗保险补贴767人,金额139.72万元。三是据实核准稳岗补贴。根据湘政办发[2015]45号、永人社函[2015]101号文件精神,市本级共有49家企业申请,经市就业局深入企业调查核实申报材料,就业科和市财政局社保科根据就业局提供的核查资料,审核复核后拨付补贴资金510.86万元。
4、创新创业工作有新突破。一是推荐省级创新创业典型。经网上自主申报、县区网上初审,市局网上审核,全市共推荐2家创新创业带动就业示范基地、1家返乡农民工创业园、10家初创企业、7家自主创业个体工商户申报省级创新创业示范典型评选,推荐了冷水滩区申报省级创业型县区、5个街道(乡镇)申报省级创业型街道,5个村(社区)申报省级创业型村(社区),目前省厅正在评审中。二是联合团市委远赴深圳,组织了“永州市青年返乡创业就业深圳推介会”。三是与团市委等联合组织举办了“青春兴永,何必远方”2018年永州市青年返乡创新创业论坛,为创新创业工作提供了新思路新方法。四是指导了永州源味创业街服务中心成功举办众创空间启动仪式,为永州市创业者提供更多服务选择。五是组织起草、拟定了《永州市市级创新创业带动就业示范典型评选奖励办法》和《永州市市级创业孵化基地认定奖补办法》(征求意见稿),现两个办法在征求相关科室与直属单位意见后,正在征求各县区意见建议,待修改完善后,争取尽快制定出台。六是冷水滩区、新田等县区6月开展了第三届“中国创翼”创业创新大赛选拔赛。
5、就业专项资金管理有度。一是配合省厅做好就业专项资金检查。按照省人社厅办公室《转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7年度就业补助资金管理使用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文件要求,组织县区认真细致地开展了自查,并于3月9日至16日对部分县区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了检查,并按省厅要求,及时上报了自查报告。二是严格按政策做好了2018年市本级就业专项资金分配及预算。根据湘财社指[2018]2号文件要求,协同市财政局,参照省厅的模式下达了就业专项资金,并编制好了收支预算,已上报局长办公会研究通过。三是6月按照《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15-2017年度就业专项资金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湘财社[2018]11号),组织各县区对2015-2017年度就业专项资金的到位和使用情况进行了自评,市本级、冷水滩区、经开区、祁阳县和新田县接受了省财政厅委托的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的第三方评估。
6、脱贫攻坚按计划推进。一是协调办好全省就业扶贫现场会。2018年1月,永州市新田县因异地培训、智慧就业等工作开展较好,全省就业扶贫工作经验交流现场会在新田召开。二是及时报送脱贫攻坚战役目标任务分解。就业科牵头,会同医保科,按要求报送了《2018年就业扶贫工作计划》和《2018年医保扶贫工作计划》及任务分解,明确了各县区、管理区、经开区目标责任,并由市扶贫办整合至全市脱贫攻坚年度总体方案。三是积极落实就业扶贫补贴。以永人社发〔2018〕3号及时转发《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湖南省财政厅 湖南省扶贫开发办公室印发〈关于贯彻落实就业扶贫实施意见的具体操作办法〉的通知》的通知,对就业扶贫各项政策的具体操作办法进行了安排部署。各县区积极按政策落实就业扶贫补贴。全市办理各类就业扶贫补贴32261人次,1926余万元。其中:培训补贴和生活费补贴4728人,440余万元;转移就业交通补助27412人,1435余万元;岗位补贴40人,7万元;社保补贴81人,44万元。四是多种就业平台进乡村。积极扶持“小微企业”、“扶贫车间”、加工点进乡村,全市现有各类“就业扶贫车间”700余个,吸纳3.2万余名留守劳动力就地就近就业,其中贫困劳动力1.2余人,人均年增收2万元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