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废止湘政函〔2014〕113号文件的通知

湖南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www.hunan.gov.cn 发布时间: 2019-03-20 10:54 【字体:

  湘政函〔2019〕22号

湖南省人民政府

关于废止湘政函〔2014〕113号文件的通知

岳阳市人民政府:

  依据《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第二十三条规定,你市已审议通过新修订的《岳阳市集体土地征收与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办法》并拟公布实施。根据《湖南省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规定,决定废止《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岳阳市集体土地征收与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办法〉的批复》(湘政函〔2014〕113号)。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湖南省人民政府

  2019年3月19日

  (此件主动公开)

信息来源: 湖南省政府办公厅      责任编辑: 唐煜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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