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染防治取得明显成效
2018年,我省出台《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意见》《污染防治攻坚战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等文件,明确污染防治攻坚任务书、路线图、时间表,突出抓好重点难点问题、群众身边问题、环境质量问题、基础设施建设、督察指出的问题攻坚克难,取得了明显成效。全省14个市州城市全年空气环境质量优良天数比例为85.4%,同比上升3.7个百分点,PM2.5平均浓度41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10.9%,张家界市、郴州市、益阳市、吉首市、娄底市城市空气环境质量首次达到国家二级标准,实现零的突破;全省地表水水质总体为优,国家“水十条”60个考核断面优于Ⅲ类水质比例为90%,达到国家考核要求(86.7%),同比上年提升1.7个百分点,洞庭湖11个湖体断面总磷浓度持续降低,为0.069毫克/升,较2015年下降39.3%。
一、重点打赢“蓝天保卫战”。完成火电、钢铁、焦化、水泥、有色、挥发性有机物等重污染行业大气污染物治理项目735个,完成剩余7台30万千瓦以上燃煤发电机组超低排放改造和60条新型干法水泥生产线脱硫脱硝除尘设施的提标改造,出台《湖南省大气污染防治特护期实施方案(2018-2020年》和《长株潭及传输通道城市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工作方案》。
二、着力打好“碧水保卫战”。全面落实五级河(湖)长制,推进完成湘江保护与治理“一号重点工程”第二个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洞庭湖生态环境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加强不达标水体治理,汨罗江、衡阳蒸水等水体已达标,大通湖生态修复取得一定成效,珊珀湖、华容河水质好转;黑臭水体整治成效明显。
三、全面打好“净土保卫战”。完成4.2万个农用地土壤样点的污染状况详查成果集成,启动重点行业企业用地调查,完成426家在产重金属企业全口径清查。出台《湖南省全面落实<禁止洋垃圾入境推进固体废物进口管理制度改革实施方案>2018-2020年行动方案》,累计完成71.4万吨超期贮存危险废物处置。完成3000个行政村的综合环境整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