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份证遗失补领可网上受理

湖南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www.hunan.gov.cn 发布时间: 2009-08-13 00:00 【字体:

  8月12日从省公安厅人口与出入境管理局获悉,为方便遗失居民身份证的群众补领证件,该局协调省邮政公司,于2009年8月12日起至9月30日止,开展居民身份证遗失补领网上受理试点工作。期间,遗失了居民身份证的湖南户籍公民可通过互联网办理居民身份证补领手续。

  居民身份证遗失补领网上受理需本人办理,16周岁以下人员由其监护人代为办理。办理程序是:登录湘警网(www.hnga.gov.cn),点击“网上办事”,进入“居民身份证遗失补领网上受理”栏目;或登录湘警网, 点击“人口与出入境管理”网站,进入“居民身份证遗失补领网上受理”栏目;或登录湖南省公民信息管理局网站(www.96305.com),点击“身份证补领网上受理”栏目,阅读《居民身份证遗失补领网上受理服务须知》,按照网上受理系统要求提交申请,提供本人、监护人户口簿影印件及近期头部正面彩色数码照片,填写相关信息并核对签名,并在5日内将40元工本费、45元异地受理服务费、20元特快专递费、1.5元信封面单费汇到指定账户。邮政速递局将把证件投递到申请公民指定地点,由公民核对后签收。自指定账户收到汇款之日起,在18个工作日内,邮政速递局负责将证件投递到申办公民指定的地点。公安机关除收取规定的工本费和异地受理服务费、邮政公司收取国家规定的邮政速递费外,两部门不再收取其它费用。因邮政速递局的原因造成证件遗失、损毁或延时送达,由邮政速递局承担相应责任。

信息来源: 湖南日报      责任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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