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处吕甲拘役五个月,缓刑七个月;判处吕乙拘役四个月,缓刑六个月;责令两人连带赔偿国家渔业资源损失10499元……”近日,安仁县人民法院对被告人吕甲、吕乙涉嫌非法捕捞水产品罪作出判决,在全县引起极大反响。
为抓好禁捕退捕工作,守护好母亲河永乐江,安仁县密集召开会议部署,多方面开展禁捕退捕宣传,在乡村驻地、农贸市场、交通要道等地张贴通告500份,发放“给全县人民的一封信”和渔业法律法规宣传资料2000份,竖立永久性警示牌50块。同时,县纪委监委督促农业农村、公安、市监等职能部门和乡镇政府积极主动担当作为,加强执法检查,形成禁捕退捕工作合力,有效遏制非法捕捞行为。
截至目前,安仁县共查处非法捕捞案件14起,给予行政处罚4起、治安处罚8起,追究刑事责任2起,治安拘留11人,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并移送起诉2人,先后有27人受到处理。
(文/李秉钧 黄祥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