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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省委办公厅主要职责
(一)负责省委会议的准备和组织协调工作,负责安排省委领导同志公务活动,办理省委领导同志交办的事项。
(二)围绕省委工作部署,对涉及全省经济建设、社会发展、党的自身建设等全局性的重大问题进行调查研究,为省委科学决策提出决议、预案和依据。
(三)负责省委文件和省委领导同志文稿的起草、校核、印发工作,负责文书处理、档案管理和开发利用工作。
(四)研究、审核省委各部门、省直各厅局党组、各市州委向省委的请示,提出处理意见报省委领导同志审批。
(五)及时、准确、全面地向中央、省委报送信息,反映有关动态;负责全省党委系统办公自动化建设的规划及业务指导。
(六)负责中央、省委重大方针政策、重要工作部署和领导同志重要批示、批件贯彻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工作,组织办理人大代表有关建议、政协委员有关提案。
(七)负责省委值班工作,及时向省委领导同志报告重要情况,协助处理省直各部门和各市、州向省委反映的重要问题。
(八)负责全省党政系统机要密码通信和密码管理;受国家密码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委托,负责全省商用密码管理;负责中央文件和党、政、军领导机关机要件的传递工作。
(九)负责全省保密工作的规划、宣传教育、指导协调、监督管理和失泄密案件查处工作;负责涉密通信、办公自动化和计算机信息系统的技术防范和审批管理。
(十)负责党和国家领导人来湘视察的接待工作。
(十一)负责省委机关大院行政后勤管理和安全保卫工作。
(十二)协助省政府办公厅管理省信访局。
(十三)办理省委和省委领导同志交办的其他工作事项。
二、机构设置
(一)秘书一处
负责省委主要领导日常事务的服务工作。
(二)秘书二处
负责省委常委会议等重要会议的服务;省级领导同志专职秘书的管理等。
(三)总值班室
承担省委、省委办公厅的日常值班任务;负责与兄弟省市区的联系与协调、省委和省委办公厅领导重要公务活动的协调服务等工作。
(四)办文处
负责省委、省委办公厅日常文件、电报的处理等工作。
(五)综合调研一处、综合调研二处、综合调研三处
负责省委领导同志文稿和调查研究等服务,综合调研三处保留原业务指导处牌子。
(六)信息处
负责全省重要信息的收集、整理、综合与报送。
(七)督查室(对外称中共湖南省委督查室)
负责中央、省委重大决策、重要工作部署贯彻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和综合反映等工作。
(八)机要交通处
负责有关机要件的押运或中转任务等工作。
(九)保密法规宣传处
负责全省保密法规、规章的起草、修订、报审、宣传和培训等工作。
(十)保密技术监管处
负责制订全省保密技术的发展规划及技术设备的的研制推广并组织实施等工作。
(十一)保密检查处
负责组织、指导和协调全省保密检查及全省失泄密事件的查处等工作。
(十二)省委机关保卫处(加挂省委机关综合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牌子)
负责省委机关大院综合治理、消防安全和交通管理等工作。
(十三)审计处
负责制订省委办公厅系统各单位的内部财政收支及经济效益审计和监督等工作。
(十四)行政事务管理办公室
负责省委机关大院建设的统一规划、管理和后勤保障等工作。
(十五)人事处
负责省委办公厅及归口管理单位的干部人事工作。
(十六)机关党委
负责厅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十七)纪检组
负责全厅党员干部的党风党纪教育工作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落实等工作。
(十八)离退休人员服务工作办公室
负责省委办公厅系统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等工作。
(十九)机关服务中心
负责省委机关大院后勤服务保障等工作。
(二十)机关医院
负责医疗保健、预防等工作。
(二十一)机要局(副厅级)
负责统一协调、管理全省党政系统的密码及全省商用密码等工作。下设办公室、科技处、通信处、业务处、信息技术中心5个正处级单位,商密办(密钥办)1个副处级事业单位。
(二十二)省国家保密局(省委保密委办公室,副厅级)
负责全省的保密工作。下设保密法规宣传处、保密技术监管处、保密检查处3个处,涉密载体销毁中心1个副处级事业单位。
(二十三)接待工作办公室(副厅级)
负责来湘领导的接待服务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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