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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放思想,湖南能否从公务员交流轮岗开始?

湖南省政府门户网站 www.hunan.gov.cn2008-0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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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放思想,湖南能否从公务员交流轮岗入手?
2008年9月23日
小时候在农村,从刚懂事起,经常看见一些农村走家串户讨米的叫花子,大人们告诉说,他们是安徽过来的,安徽遭了水灾,没饭吃,出来讨米;而且吓唬我们说,你们读书如果不认真,将来也和这些安徽佬一样当叫花子讨米!因此,从小在心里就认为安徽是贫穷落后、出叫花子的地方,这种意识一直伴随我参加工作直至今日。
然而,前不久,在网上看到一篇关于安徽合肥市的报道,让我过去那种认为安徽闭塞落后和贫穷的观念一下子烟消云散!该报道说的是:安徽省合肥市敢为天下先,打破 “一个单位、一次分配定终身”的传统干部人事制度,在市直部门实行跨部门公务员交流换岗,截至今年6月下旬,合肥市直机关82个部门的1632名中层及中层以下公务员通过交流、交流性轮岗、轮岗后,陆续走上新岗位。
该市的做法是:除了男性年满50周岁、女性年满45周岁的公务员,只要参加工作满5年、在本单位工作满3年的市直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单位)公务员,都在交流轮岗的范围之内。科级职务公务员在同一单位担任同一层次领导职务满8年或在同一单位连续担任正副科领导职务满10年的;在同一科室担任同一领导职务满5年或在同一科室连续担任正副科领导职务满7年的;非领导职务公务员在同一单位工作满12年或在同一单位同一岗位工作满5年的,都将交流轮岗。对于在执法执纪、干部人事、财务审计、项目审批、资金管理等岗位上担任同一层次领导职务满4年的公务员,也面临轮岗并有计划交流。而前两年,合肥市已经安排46批次交流市管干部346人次,县区和市直干部交流112人次工作。下一步,该市将将进一步扩大交流范围,推进跨地区、跨行业、跨部门、市直与县区等多种形式的干部交流,真正让干部队伍动起来、活起来。明年,合肥市将系统总结经验,提请市人大立法,把公务员交流轮岗以地方性法规的形式予以确定。
安徽省委常委、合肥市委书记孙金龙说,合肥进行公务员大规模、跨部门、跨地区交流轮岗,目的是为了盘活干部人才资源,激发干部队伍活力,培养一批复合型干部,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
合肥市的这一改革举措,受到安徽省委书记王金山的重视和赞同,并做出指示:“合肥的动作,请省委组织部关注、研究、借鉴把机关搞活,把人的积极性调动起来”。更有甚者,合肥的做法受到了中组部部长李源潮的充分肯定!
看完这篇报道后,心灵在受到深深震动的同时,也陷入沉思。目前,我们湖南正在开展解放思想大讨论,难道合肥市这种做法不是解放思想的具体表现吗?我们湖南能不能试一试呢?
作为国家工作人员,我们大家都知道,现在一个人参加工作后,基本上是一生都呆在一个单位,直至退休,除非你是高升当了单位领导,有可能因组织需要调到其他单位;或者自己努力,通过参加公务员考试或领导干部招录考试,离开原来的工作单位。但在一个单位能高升当领导和考出去的毕竟是极少数的人,大部分的人与单位是“厮守”一生。
在工作中大家也深有体会:在单位里,一个人会经常羡慕别人的岗位好,而被羡慕的人并不感觉有优势,反而叹息道:这个岗位哪里好咯,工作一点没劲!为什么会有这种情况呢?究其原因,无非是这个羡慕别人的人,只看到别人岗位的“好”和自己所在岗位的“不好”;而被羡慕的人因为在同一个岗位工作时间太长,自己都产生了审美的视觉疲劳,身心俱疲,所以觉得不好。因此,只要稍加分析,我们就会知道公务员不交流不轮岗是弊远远大于利:
第一,任何一名公务员如果长时间在一个岗位上工作,都会产生麻木、疲惫,容易让人失去进取心、从而失去工作激情,造成对工作心不在焉,敷衍了事,思维呆板,创意丧失等,工作起来没有了生机和活力。
第二,公务员长期在一个岗位或一个单位工作,容易陷入经验论,处理事情、解决问题习惯于按经验办事,按习惯思维处理问题。 对于变化了的客观情况和工作要求不熟悉、不适应;有的还摆老资格、倚老卖老,工作态度粗暴,方法简单。
第三,公务员长期不流动,导致了部分公务员工作经历和知识结构单一、视野狭窄、思维模式固定、观念老化、方法陈旧,严重影响到了工作质量,无益于工作,无益于单位,无益于社会。
第四,公务员长期不懂,使得一些心术不正之人能充分利用熟悉工作流程、深知工作漏洞的“优势”,在升迁无望或岗位轮换不畅的情况下,钻工作管理漏洞空子徇私舞弊,贪赃枉法。
第五,公务员在一个部门或一个职位上长期任职,很容易形成各种裙带关系、人情网, 会导致公务员陷入不良的人际关系包围中,失去执行公务所必需的客观、公正的态度,而且为公务员利用职务之便以权谋私创造了使得条件。......,还有很多的弊端,不容一一列举大家也知道。
我们都知道,一名公务员只要失去了进取心的,整个人就像晒蔫的茄子一样,软绵绵的,干起活来是出工不出力,对工作是留一半清醒留一半醉!哪里还有有大刀阔斧的革新意识,改革开放则更成为无本之源。如果这种状况在公务员队伍继续蔓延的话,那就误国误民了!面对这种情况,我们该怎么办?是不是就没有法子了?
不,有法子!中国有句俗话说得好:树挪死,人挪活!树木离开了土壤就会死亡,而人一旦更换了新的环境,就会重新点燃进取的激情!一个人一旦拥有激情,还有什么事情不能做好?我们公务员每个人都应该有这样的体会:“我”一旦更换了新的岗位,那么“我”就会对新的岗位产生新鲜感,从心底自然而然会产生要把新工作干好,干得不比前任差的信念。据我所想,没有这种想法的公务员应该是凤毛麟角了吧!稍微总结一下,我们便知道公务员交流轮岗的好处:
一是新的岗位、新的平台、新的角度,能让公务员产生一种面临新机遇的感觉,从而激发新激情和活力,调动积极性。
二是公务员轮岗对于盘活公务员队伍中的人才资源,做到人尽其才,提高公务员综合能力,增强机关活力,激发干事创业的激情和提高办事效率是会产生积极的作用。
三是公务员交流轮岗、多岗位锻炼有利于培养终身学习型干部、创新型干部,不断积累新经验、拓宽知识面、开拓新视野,使公务员加深看问题的角度和深度、以最佳的方法、方式做事情,使公务员实现由“专才”到“全才”的转变,从而培养成复合型干部。
四是通过公务员跨部门、跨岗位及内部轮岗交流,有利于整合公务员人才资源,实现公务员资源的优化配置,从而激发公务员队伍的生机与活力。
五是公务员交流换岗,有利于打破一些关系网、人情网,有利于增强政府信息透明度,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好处还有很多很多。
既然公务员更换了岗位就能够重新焕发活力,能有效提高行政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为什么我们不能试一试呢?既然我们湖南开展解放思想大讨论,大力讨论如何激发干部热情,促进承接产业转移,加快湖南经济发展,为何不能尝试公务员大交流轮岗呢?更何况合肥市已经在这个方面迈出了步子,而且尝到了甜头。据了解,无锡市也从今年9月份制定了公务员跨部门交流轮岗方案,准备实施公务员交流轮岗。
在我省推行公务员交流轮岗,或许有人会说这是异想天开,或许有人会说这是不切实际,或许有人说这打破了公务员的个人既得利益会招致反对,更有人怀疑公务员跨部门交流轮岗会因专业不对口而影响工作……。对于这样的质疑,自有其原因或道理,不必惊讶。但从目前情况来说,我省已初步具备了公务员交流轮岗的条件:
一是有法律依据。《中华人名共和国公务员法》第六十三条明确规定:国家实行公务员交流制度。公务员可以在公务员队伍内部交流,也可以与国有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和群众团体中从事公务的人员交流。这为公务员交流轮岗提供了最具权威的法律依据,实行公务员交流轮岗是合理合法。
二是有经验借鉴。安徽市合肥市在总结以前工作经验的基础上,在今年5月就出台了《中共合肥市委关于在市直机关实施公务员交流轮岗的意见(试行)》,根据这个实施意见,合肥市已经完成今年的公务员交流换岗,这为我们提供了极好的、正反两方面的借鉴经验。
三是有物质基础。这就是规范了公务员津补贴。现在,全省各级政府的同级公务员,都享受同级财政统一安排的同一标准的公务员津贴补贴,部门单位不准变相发放各种津补贴。这样一来,就已经打破过去那种单位收费权力大、油水多,干部职工福利待遇就好的局面,不同部门之间公务员的既得利益已经消除抹平。同时,我们还要辩证地看问题,过去收费权力大、有油水的单位,其工作人员的工作量、工作压力必然比那些比较清闲单位的工作人员要大,有劳才有得嘛。现在大家待遇一样了,但部门单位之间的工作量、工作性质并没有拉到统一个水平,这样,我在这个单位工作量、工作压力比你在那个单位大,我工作做得比你多,而待遇现在一样,那就该就轮到我感到愤愤不平了!因此可以说,公务员跨部门交流轮岗是顺应公务员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发展要求。
当然,有人会问,公务员能跨部门交流轮岗吗?比如说,财政局的干部可以与法院的干部交流吗?对于较为特殊的行业,如司法机关、财政机关等需要通过国家资格考试获取从业资格才能准入的行业,则可在本行业内进行跨区域交流轮岗,因其工作有着相通之处。如,公安、法院、检察、司法、监狱等司法部门相互间交流,财政、审计等综合经济管理部门相互交流,建设、规划、国土、房产等部门之间交流……。
中国科技大学教授黄攸立指出:公务员跨岗位轮换,可提升公务员综合素质和能力,培养复合型人才,增强多种职业选择的能力。
事实上,现在每个部门单位都有不是学本部门对口专业的工作人员,有的是学农业的,却在工业部门工作;有的以前是学教育的,现在当了公务员......,这些人不是对口专业出身,照样在单位干得有声有色。这说明什么?这说明一方面所谓的专业对口不对口,并不影响公务员干好工作;另一方面说明现在的公务员都具备了较高的文化综合素质,都能通过学习使自己从“门外汉”变成“内行”。因此可以说,担心专业不对口影响工作这种想法,纯粹是杞人忧天、庸人自扰。
如果我省各级政府目前在同级公务员之间推行跨部门交流换岗还有一定难度的话,那至少应该要在一个部门单位形成公务员正常的岗位轮换机制。据了解,目前全省上下,无论是省直机关,还是市直机关,直至县区机关,建立有工作人员岗位轮换机制的单位是少之又少,跨部门交流轮岗现象各级政府更是想都没有想到。
如今,省委、省政府提出在全市上下开展解放思想大讨论活动,加快承接产业转移。个人认为,我省各级政府有必要在公务员交流轮岗方面做一些有益尝试。为此,就公务员交流轮岗提出一些粗浅的看法和建议:
第一,建立机关单位内部人员交流轮岗机制。全省各级党委、政府要做出统一规定,要求所辖的各个机关单位都要建立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轮换机制,对在同一工作岗位满3年以上的一般工作人员,原则上全部实行岗位轮换;担任机关内设部门担任负责人副职的,原则上4年进行轮岗;担任机关内设部门负责人正职的,原则上5年实行轮岗。对确实不便于经常进行换人的岗位,一个人在这岗位最多也不能超过7年,超过7年必须无条件换岗。
第二,建立公务员领导职务正常退出机制。目前,国家对党委、人大、政府、政协领导的任职都有一个任期时限规定,即:担任同一职务的领导,任职不能超过两届,也就是10年。政府部门单位主要领导也有一个任期不得超过两届的规定。但一个单位的副职领导、单位中层领导的任期就没有这些限制规定了,有很大一部分单位副职领导、中层领导基本上是任职到退休,这些单位领导和中层领导退休了,其职务才能由人接替,这就是目前大家都熟知的:论资排辈!这严重影响中青年干部的积极性。因此,建议党委、政府对这些领导职务的任期也规定一个年龄时限,超过时限的就改非领导职务,或者自然去职。比如说,可以规定一个单位的副职领导年龄超过55岁就改非;单位中层领导年龄超过50岁,在不能晋升领导职务的情况下,就离职让位。
第三,建立优秀人才直接选拔任用机制。目前,公务员队伍都实行“凡进必考”,这对于提高公务员队伍素质,减少公务员选拔任用的腐败现象作用十分明显。但也存在一个弊端,这就是:有些刚从学校毕业的人,能顺利通过公务员选拔考试的检验,但录取后却并不能胜任实际工作,属于典型的“高分低能”;而有些人拥有多年工作实践经验,有主见、有专业技术、有实际工作能力,是录用单位急需要的、拿来便能使用的人才,却因年龄大等多种因素,不能顺利通过公务员考试。因此,公务员考试从某种程度上可以说是斩断了这种有工作能力、而不能通过招录考试的人的前进道路。因此,我们可以进一步解放思想,要做到“不拘一格用人才”,一方面继续通过公务员招录考试选用年轻公务员,充实公务员队伍;另一方面建立公务员直接选用机制,允许各部门单位在编制范围内,可以不通过招录考试,直接从本系统下级单位选用优秀人才。当然,被直接选用的人必须是具有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管理)身份的,而且要经过选人单位党组(党委)进行严格考核、试用考察等,然后集体研究按程序录用。
第四,积极开展公务员跨部门交流轮岗试点。各级党委、政府在总结各部门单位机关内工作人员轮岗经验的基础上,有计划、有步骤地选择一部分功能大致相近的部门,开展公务员跨部门交流试点。在充分试点的基础上,不断完善公务员跨部门交流办法,然后逐步全面推广公务员跨部门交流轮岗,使之形成全省同级干部交流轮岗的正常机制,从而盘活全省公务员队伍,充分激发公务员的活力和积极性,创造良好的政治生态环境,推进承接沿海产业转移。


作 者: 张志海 (永州市零陵区财政局)
联系方式:QQ:752690824 邮箱:zzh008070@yahoo.cn
来稿人:张志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