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邹进明同志:你好! 你的来信收悉。关于你所反映问题已经常德市武陵区政府相关部门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经查,长生生物公司2003年3月至2007年3月共拖欠39名员工工资1471539元,并违法收取员工保证金23500元。武陵区劳动监察大队于2007年4月20日和6月26日先后下达了《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改正指令书》和《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理决定书》,长生生物公司签收后,仍未落实到位。武陵区劳动局将按照行政执法程序加大督查力度,解决拖欠工资问题。同时,被拖欠工资员工也可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湖南省信访局 二○○八年五月七日 |